各教学部门:
为保证学院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学院定于5月10-12日对本学期期中教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学院及教学部门两级教学检查小组。
(一)学院教学检查组
组 长:李庶泉
副组长:付晓东王利华
成 员:王爱东 钱中华 邓红兵 吴秀丽 薛文君
李 岩 王军亚 杜运涛
(二)各教学院(部)教学检查小组
各教学院(部)要成立由院长(主任)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及教师代表任成员的部门教学检查小组,负责召开本部门教学工作会议,布置安排期中教学检查内容和本学期有关教学的工作安排及教学检查、评价工作。各教学部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要责任到人确保落实。
二、检查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内容
1.各教学部门领导及教师听评课记录;
2.学分制相关材料:2014级学分制学生本学期专业课程辅导安排表;学生到课签到情况、学生参加考试原始试卷及成绩统计表;
3.专业课实训开设情况:本学期相关专业课程的实训进度;与实训计划一致的学生实训报告;
4.校企合作订单班教学工作落实及运行情况;
5.外聘教师任课情况;
6.教师专业课程教学进度情况;
7.学生花名册、上课、考勤相关情况;
8.学生到课情况、班级课堂纪律、学生违纪落实情况;
9.教学督导及存在问题的落实情况;
10.课程及专业建设进展、新专业申报计划;
11.班级日志的记录及规范情况;
12.教学计划的运行(课程表的运行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私自调课情况);
13.2013级、2014级学生教材费用的交纳情况;
14.2016级各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15.各教学部门下学期使用教材统计,此项工作需做到严谨细致,防止漏订、重订(跟读学生);责任人为教学部门负责人和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各班级辅导员。
(二)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部门自查为主,学院抽查和常规教学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学院检查组和教学部门检查小组要对以上检查内容工作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检查结果将作为学院“四制”考核的依据之一。
(三)时间安排
5月10-12日学院检查组进行检查。
三、具体要求
各教学部门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各种教学资料的收集、保存和归档,重点抓好教师课堂教学、教学档案材料和学生考勤、领导听评课等工作。
教务处、督导室
2016年4月26日